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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通养老助残卡怎么办理-需要哪些条件
2023-05-31

现在在北京可以办理北京通-养老助残卡,不过大家要注意,不同的人群要办理的卡可能会有一些不一样,你先要去找合适的卡种,之后在去办理,具体的办理信息如下。

北京通-养老助残卡办理指南

北京通—养老助残卡是集社会优待、政策性津贴发放、金融借记账户、市政交通一卡通等多功能于一体的IC卡。替代了原来的老年优待卡,但并未改变当前实施的各项老年人优待政策。

1、享受哪些福利和功能

1.免费乘坐市域内地面公交车

2.免费游公园和景区(大型活动期间)

3.具备银行借记卡功能

4.在养老(助残)服务单位消费,可享受、优惠服务

5.具有普通市政交通一卡通的基本功能

6.老人享有居家养老服务补贴

2、办理条件

1、具有本市户籍的6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

2、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办理《居住证》的60周岁及以上的外埠老年人

3、办理材料

1.京籍老年人(包括京籍离退休军人):持户口本、身份证原件,以及近期一寸标准白底彩色照片一张进行申请。

2.外埠老年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和《居住证》的原件,以及近期一寸标准白底彩色照片一张进行申请。

地点:北京市农商银行营业网点申请办理

注:持卡免费乘公交、进公园等市政交通一卡通功能发放时已经开通,有效期为两年,每两年后进行一次延期。老年人可到农商银行所有网点进行延期,也可以在部分社区(村)就近办理延期业务。

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办理指南

1、办理条件

具有本市户籍,低保、低收入、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困难老年人可申请办理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

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和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与《北京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实施办法》规定的生活补贴、护理补贴不重复享受,由符合条件的老年人自主选择申请其中一种。

既符合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条件,又符合因公致残、离休等福利性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条件的老年人,可择高申领其中一类服务补贴或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

2、发放标准

●享受低保待遇的老年人(含领取北京市城市居民生活困境补助金的老年人,下同),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

●低收入家庭中未享受低保待遇的老年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

●属于本市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且不符合以上两项的老年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

3、办理流程

1、提出申请

由符合申请条件的老年人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或监护人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自愿申请:

现场申请:在本市任一街道(乡镇)办事窗口出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提出申请。或在社区(村)或街道(乡镇)领取并填写《北京市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津贴申请表》后,到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社会救助或“一门受理”窗口出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后提交。

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可以用已持有的“北京通—养老助残卡”、“北京通—民政一卡通”、“北京通—残疾人服务一卡通”、特殊家庭老年人扶助卡、“北京通—第三代社会保障卡”、军人保障卡中的一个作为养老服务补贴发放的账户。

注:在2019年10月25日前尚未提出申请的,由北京市社会福利综合管理平台通过老年人预留的手机号码推送养老服务补贴发放通知,确认回复后,综合管理平台直接生成并发放补贴至老年人持有的银行账户。

2、审核

每月20日前,各街道(乡镇)将有异议的人员数据汇总报送区民政局。

区民政局于每月25日前作出审定意见。审定不合格的,提出意见并通过街道(乡镇)受理申请窗口书面告知当事人,说明理由、救济途径及时限,并将申请材料电子归档、妥善保存;审定合格的,报区财政局拨付资金。

3、补贴发放

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津贴按月发放,审定合格的自递交申请当月计发,每月月底前发放下月补贴。

自实施之日起,因申请人自身或其他原因,延误申请超过半年的,从符合条件且提交申请的当月起计发。延误申请时间在6个月以内的,按规定提交申请后从符合条件的当月起予以计发。

4、复核

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的复核采取区民政局通过综合管理平台定期复核,至少每季度一次;或者由个人自主申报复核。

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办理指南

1、办理条件

具有本市户籍,且重度失能或持有相应残疾证的老年人可申请办理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

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和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与《北京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实施办法》规定的生活补贴、护理补贴不重复享受,由符合条件的老年人自主选择申请其中一种。

既符合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条件,又符合因公致残、离休等福利性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条件的老年人,可择高申领其中一类服务补贴或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

享受见义勇为致残人员护理补贴、因公致残返城知青护理费的老年人不享受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可享受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享受《北京市困境家庭服务对象入住社会福利机构补贴实施办法》的老年人,不享受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符合条件的,可申请享受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

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纳入特困人员供养保障的老年人不享受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和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

2、发放标准

●经能力综合评估为重度失能的老年人,残疾等级为一级的视力、肢体、智力、精神残疾老年人,残疾等级为二级的智力、精神残疾老年人中的多重残疾老年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600元。

●残疾等级为二级的视力、肢体残疾老年人,残疾等级为二级、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老年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400元。

●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的听力、言语残疾老年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

3、办理流程

1、提出申请

由符合申请条件的老年人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或监护人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自愿申请:

现场申请:在本市任一街道(乡镇)办事窗口出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提出申请。或在社区(村)或街道(乡镇)领取并填写《北京市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津贴申请表》后,到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社会救助或“一门受理”窗口出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后提交。

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可以用已持有的“北京通—养老助残卡”、“北京通—民政一卡通”、“北京通—残疾人服务一卡通”、特殊家庭老年人扶助卡、“北京通—第三代社会保障卡”、军人保障卡中的一个作为养老服务补贴发放的账户。

注:在2019年10月25日前尚未提出申请的,由北京市社会福利综合管理平台通过老年人预留的手机号码推送养老服务补贴发放通知,确认回复后,综合管理平台直接生成并发放补贴至老年人持有的银行账户。

申请失能护理补贴的老年人需先进行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其中被评为重度失能的老年人,综合管理平台自动生成并发放护理补贴。

2、审核

3、补贴发放

4、复核

高龄老年人津贴办理指南

1、办理条件

具有本市户籍,且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可申请办理高龄老年人津贴。

2、发放标准

●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

●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500元。

●10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800元。

3、办理流程

1、提出申请

由符合申请条件的老年人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或监护人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自愿申请:

现场申请:可以就近在本市任一街道(乡镇)办事窗口出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提出申请。或在社区(村)或街道(乡镇)领取并填写《北京市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津贴申请表》后,到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社会救助或“一门受理”窗口出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后提交。

注:在2019年10月25日前尚未提出申请的,由北京市社会福利综合管理平台通过老年人预留的手机号码推送养老服务津贴发放通知,确认回复后,综合管理平台直接生成并发放津贴至老年人持有的银行账户。

2、审核

3、津贴发放

老年人养老服务津贴按月发放,审定合格的自递交申请当月计发,每月月底前发放下月津贴。

自实施之日起,因申请人自身或其他原因,延误申请超过半年的,从符合条件且提交申请的当月起计发。延误申请时间在6个月以内的,按规定提交申请后从符合条件的当月起予以计发。

4、复核

老年人养老服务津贴的复核采取区民政局通过综合管理平台定期复核,至少每季度一次;或者由个人自主申报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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